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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6-29 来源:《中国体育报》 责任编辑:编辑1
一、《体育法》修订的意义
修订体育法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的重要论述和党央有关体育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和人类文明进步的战略高度,就发展体育事业作出系列重要指示批示,提出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强调建设体育强国和健康中国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组成,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必然要求。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等中央文件,也明确提出加快推进体育强国建设。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有关体育决策部署,对体育领域的若干重大关系和基本问题进行顶层设计,迫切需要修订体育法,把党在新时期关于发展体育事业的既定方针政策及时转化为法律规定。
修订体育法是全面深入总结我国体育事业发展系列改革经验成果的重要举措。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体育事业在党的坚强领导下取得历史性成就,竞技体育、青少年和学校体育、体育产业等领域蓬勃发展,全民健身体系不断完善,人民体质和全民族身体素质持续增强,接连成功举办多项影响深
远的国际国内重要体育赛事,探索积累起推进体育事业发展行之有效的系列经验做法和创新举措,深刻诠释了社会主义制度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越性。加快推进体育强国和健康中国建设步伐,实现体育事业均衡、充分发展目标,客观上需要将体育领域多年来经长期实践检验的改革经验成果,固化上升为法律制度,系统完善体育法律制度框架,进一步发挥法治建设对促进新时期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引领、规范和保障功能。
修订体育法是深入推进体育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力支撑。全面深入总结我国体育事业发展成就的同时,也应清醒地认识到我国体育事业面临的突出困难和挑战。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我国体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依然突出,竞技体育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需要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多元化、多层次的体育需求尚未得到较好满足,体育产业规模质量有待提升,体育纠纷化解机制和监督管理制度还不够完善,迫切需要通过修订体育法进一步提高体育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推动深化体育领域改革创新,聚焦解决体育领域发展突出难题,着力破除束缚体育事业发展障碍,为推进实现体育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二、《体育法》修订的亮点
“亮”在出台时机。这次体育法修订,一是恰逢毛泽东同志“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题词七十周年。1952年6月10日,毛泽东同志为中华全国体育总会成立写下这一重要题词,短短十二字,立意高远、脍炙人口,明确了体育工作的根本方针任务,激励着一代代中华民族儿女强健体魄、自强不息,有力推动了我国各项体育事业蓬勃发展。为纪念和传承毛泽东同志伟大号召,把体育事业建设成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标志性事业,这次修法将题词内容在立法目的中着重予以体现。
二是正值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成功举办。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是继我国成功举办多项国际国内重大体育赛事活动后的又一体育盛事,“绿色、共享、开放、廉洁”办奥理念和“简约、安全、精彩”办赛要求的生动实践,以及在赛事申办、筹办、举办过程中共同凝聚形成的“胸怀大局、自信开放、迎难而上、追求卓越、共创未来”的北京冬奥精神,为这次体育法修订提供了更加丰硕的体育事业改革发展经验成果。精彩的赛事活动极大地激发全民健身热情,社会各界对这次体育法修订也给予高度关注,积极建言献策,提出很多好的意见建议。
“亮”在弘扬精神。体育运动事关国家形象,体育精神彰显民族面貌。这次体育法修订,尤为注重总结体现我国体育事业发展内生动力,汇聚实现民族复兴的精神力量,激发人民群众接续奋斗的昂扬热情。一是增加“弘扬中华体育精神,培育中华体育文化”作为立法目的重要组成,明确我国体育事业发展的价值导向和文化追求,继承中华民族宝贵精神财富,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凝心聚气的强大精神力量。二是在总则中增加规定“弘扬奥林匹克精神,支持参与国际体育运动”,首次从法律上阐明支持奥林匹克运动发挥更大作用,为人类文明进步贡献更多中国智慧和中国力量的国家立场,深刻诠释推动奥林匹克事业发展,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大国担当。三是注重激发运动员拼搏精神。体育健儿在国内外赛事活动中勇于挑战、超越自我的良好形象,对振奋民族精神、提升国家实力发挥着重要作用。这次体育法修订明确提出,运动员应当积极参加训练和竞赛,团结协作,勇于奉献,顽强拼搏,不断提高竞技水平;鼓励运动员在体育赛事中创造优异成绩,为国家和人民争取荣誉。四是增强青少年强健体魄意识。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这次修法把增强青少年体质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提出坚持体育与教育融合,文化学习和体育锻炼协调,体魄与人格并重,培育增强青少年体育健身意识,依法促进青少年身体健康和体魄强健。
“亮”在扩充内容。新修订的体育法篇章结构更加完善、条文更加充实丰富,覆盖体育事业发展的方方面面。总结这次体育法修订的内容,呈现以下三个突出特点:一是“增”的内容多。修订后的体育法由原来的8章54条增加至12章122条,特别是增设四章分别对“反兴奋剂”“体育仲裁”“体育产业”“监督管理”作出专门规定,搭建起较为完善的体育法治基本框架,有效解决长期以来制约体育事业发展的制度短板难题。二是“补”的内容全。总结吸纳体育事业发展重大经验成果,重点补充“总则”“竞技体育”“保障条件”等章节的规定,进一步明确体育事业未来发展原则方向,推动竞技体育管理体制改革,促进竞技体育更好发展,并较大程度地加强完善保障措施,加大保障力度。三是“改”的幅度大。将“学校体育”一章修改为“青少年和学校体育”,拓展完善优先保障范围,推动形成青少年和学校体育协调融合发展格局;将“体育社会团体”一章修改为“体育组织”,充分发挥体育组织自治功能,激发体育组织参与体育事业发展的创造性和积极性。此外,还对“法律责任”作了较多修改,完善违法行为的惩罚措施,加大惩罚力度。
(本文节选自:《中国体育报》2022年06月27日)